【公告】原資中心辦理「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共讀獎勵金及學習進步獎學金」計畫

一、獎助項目如下:

1.共讀獎勵金。

 

2.學業進步獎學金。

 

二、申請人資格如下

1.協助者:具原住民籍身分,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為75分以上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。

 

2.被協助者:具原住民籍身分,經班級導師確認有課業輔導之需求且推薦之。錄取資格以衡量成績進步之急迫性優先列入排序。

 

三、獎勵金及獎學金領取標準

1.共讀獎勵金

(1)協助者與被協助者為一組,以各組完成共讀之時數計算。

 

(2)最低共讀時數為10小時,低於10小時則不予計算。

 

(3)獎勵金以每小時一百元計算。

 

2.學業進步獎學金

期末總成績較前一學期總成績進步:

(1)以各組被協助者成績進步幅度進行排序。

 

(2)每人獎學金二千元整。

 

(3)以三組名額為限。

 

小數點採四捨五入進位法。

 

四、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原資中心提出申請:

1.申請書。

 

2.前ㄧ學期總成績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。

 

3.家長同意書。

 

五、辦理期間:

1.受理時間:消息公告後開始受理。

 

2.審理期間:受理截止後二週,審查結果將公告於原資中心網站。

 

3.審理原則:額滿為止。若報名員額超過預算,則以學生成績輔導之急迫性列為優先辦理對象。

 

六、共讀互助期間申請人如有休學、退學或喪失補助資格者,視為放棄申請。

 

七、申請人如已申請「109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高較公共性:完善弱勢協助機制,有效促進社會流動-互助學習計畫」或「江許笋文教基金會原住民男護理師育才計畫」其中之一,則不得申請此計畫。

 

八、申請補助所應檢具文件不完備者,應限期補正,逾期未補正者,駁回其申請。

 

九、本辦法所需經費,由教育部109-111年度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附錄2:「提升高教公共性:透過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輔導原住民學生成效」預算支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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