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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有關本局辦理「111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」案,因經費已用罄,自即日起停止受理

一、依據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弱勢家庭資訊設備補助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依前揭要點第6點規定:「申請本補助之受理時間自當年度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,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,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,則停止受理」,自本(111)年1月10日受理以來,由於申請相當踴躍,經費業已用罄,爰依規定停止受理。
三、有關停止受理公告事宜,請逕至本局官網最新消息參閱(https://ipb.tycg.gov.tw/home.jsp?id=21&parentpath=0,2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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