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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公告】109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「生活津貼」補助申請。

一、申請資格:設籍園市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「私立」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,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(即3萬562元以下)。

、申請程序及期限:

(一)申請期限:109年9月1日起至9月23日止。

(二)辦理地點:向就讀學校原資中心(終身學習館3樓)提出申請。

三、 本要點獎助基準及金額:每人每學期新臺幣四千元。

四、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:

(一) 生活津貼:

1、申請表及申請附表。

2、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)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。

3、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。(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,與申請 人不同戶籍,應一併檢附)

 4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,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, 擇一檢附。

5、領據。

6、金融帳戶封面影本。

四、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局網-最新消息下載(http://ipb.tycg.gov.tw/)。本案請洽承辦人: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 賴小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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